本标准规定了玩具材料中可迁移有机锡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测定低限为1 mg/kg。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可触及的玩具材料:
第一类 干燥、脆性、粉末状或柔韧性的玩具材料
第二类 液体或黏稠的玩具材料
第三类 可以刮取的玩具材料
包装材料不包括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内,除非它们是预定需保留的,例如盒子、容器,或者除非它们构成玩具的一部分或设计具有玩耍的价值。
注:考虑到儿童的正常和可预见行为,如果某些玩具和玩具部件由于其可触及性、功能、质量、大小或其他特征可明显排除被吮吸、舔食或吞咽的可能性,则不适用于本标准(如摇摆装置横梁上的涂层,以及玩具自行车的轮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