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口腔清洁护理用品牙膏中苯甲酸、山梨酸、水杨酸和苯氧乙醇的方法要点、试剂与标准物质、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回收率、标准偏差和允许差。
本标准适用于牙膏、口腔清洁护理液、牙粉等口腔护理用品中苯甲酸、山梨酸、水杨酸和苯氧乙醇限用组分的含量测定。
本标准苯甲酸、山梨酸、水杨酸和苯氧乙醇的方法检出浓度分别为1.5 μg/mL、2.5 μg/mL、2.5 μg/mL和3.0 μg/mL,定量浓度分别为5.0 μg/mL、7.5 μg/mL、7.5 μg/mL和10.0 μg/mL;若取样品0.5 g,苯甲酸、山梨酸、水杨酸和苯氧乙醇的检出限分别为0.015 %、0.025 %、0.025 %和0.03 %,定量限分别为0.05 %、0.075 %、0.075 %和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