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工业用苯乙烯中聚合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的光度法适用于聚合物含量范围为1mg/kg~15mg/kg的苯乙烯样品的测定。样品聚合物含量若大于15mg/kg时,则应在测定前进行适当稀释。
本部分的目视法适用于聚合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1.0%的苯乙烯样品的测定。样品聚合物含量(质量分数)大于1.0%时,应在测定前进行适当稀释。
本部分不适用于工业用苯乙烯中二聚体和三聚体的检测。
本部分并不是旨在说明与其使用有关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