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3709—1997和GB/T6705—1989。本标准是在GB/T3709—1997《工业酚》和GB/T6705—1989《焦化苯酚》两个标准基础上进行修
订,将原来的两个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苯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安全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从煤焦油、含酚污水制取的粗酚,经精馏制得的苯酚。 本标准与GB/T3709—1997和GB/T6705—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调整规范性引用文件;
———技术要求中增加了优等品等级;
———用苯酚含量指标代替了结晶点指标;
———增加了中性油浊度法指标,测定方法修改采用JISK2437—1994中中性油浊度法测定方法;
———增加了数值修约规则的内容;
———增加了汽车槽车、集装罐包装运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