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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 第10部分: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

标 准 号: YY 0290.10-2009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日期: 2009-06-16
实施日期: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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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内容摘要

YY0290的本部分适用于以矫正有晶体眼的屈光度为主要目的的人工晶状体,其中不包括利用多
焦或其他同时视光学方法获得远视眼补偿的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和用于校正散光的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
本部分给出了有晶体眼人工晶状体(PIOL)在YY0290的其他部分中所未给出的专用要求。其他要求同普通人工晶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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