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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标 准 号: HG/T 3731-2023
替代情况: 替代 HG/T 3731-2004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南京新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艾西复合材料(嘉兴)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7-28
实施日期: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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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硬聚氯乙烯(PVC-U)或氯化聚氯乙烯(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 至 1200mm,工作温度:以 PVC-U 为内衬时,为-5℃~70℃,以 PVC-C 为内衬时,为-5℃~9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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