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LD 88-1996《逆反射型矿山安全标志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用逆反射型安全标志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矿山井下或井上所设置的逆反射型安全标志。
本标准与LD 8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更新和增加了引用标准内容;
——修改和增加了标志面颜色色度区域坐标;
——增加了对标志面光学性能的两个较高级别要求,取消了最低级别要求;
——增加了六项标志面的物理性能要求,即:耐盐雾腐蚀性能、抗弯曲性能、耐高低温性能、收缩性能、抗拉荷载性能;
——增加了检验规则;
——修改了附录A和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