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用水的脱氯、除油、净化,生活饮用水和污水的深度净化处理以及水源突发污染的净化处理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煤质颗粒活性炭》分为三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7701的第2部分,其附录C修改采用了ASTM D 5029-1998《活性炭中水可溶物的标准试验方法》(2004重新确认),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了范围中的安全性条款;
——取消了引用文献、术语、试验方法简介、意义和用途、关键词章节;
——取消了结果计算中的举例;
——取消了精确度和偏差章节中重复性要求。
本部分代替GB/T 7701.4-1997《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了质量分级;
——制定了水溶物指标;
——出厂检验项目中亚甲蓝吸附值由检验项目更改为供需双方商定项目;
——碘值更改为≥800mg/g;
——取消了灰分指标;
——孔容积与比表面积不再规定具体技术指标;
——增加附录A腐殖酸吸附值的测定;
——增加附录B丹宁酸吸附值的测定;
——增加附录C水溶物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