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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2008-11-20
实施日期: 20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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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2年03月02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的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包括脱硫(硫化氢)、溶剂回收、空气净化和防护等领域使用的煤质颗粒活性炭。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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