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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鞋(靴)绝缘性能试验方法

标 准 号: GB12016-1989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化学工业部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市劳动保护橡胶厂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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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年10月04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绝缘鞋(靴)绝缘性能试验的原理、仪器及设备、试样、试验方法、试验条件、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绝缘鞋(靴)。
  2 试验原理
  本试验是以规定的工频交流电压值,施加于被试鞋(靴)内、外电极,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内,试验样品如未击穿,则毫安表指示的mA数即为泄漏电流值,电压表指示的kV数即为耐压试验电压值。
  3 仪器及设备
  3.1 试验变压器:容量应在0.5kVA以上。如用电压互感器作电源时,其容量应在0.1kVA以上。
  3.2 感应调压器或自耦调压器:容量应与试验变压器相匹配。
  3.3 电压表:应指示有效值,准确度为1.5级以内。当直接测量高压时,应采用静电电压表或其他高压测量装置。
  3.4 毫安表:准确度应为1.0级以内,其使用值应为仪表量程的15~85%。
  3.5 试验电路:绝缘性能试验电气原理图如图1。
  

  图1 电气原则图
  HD1、HD2—指示灯;DK—刀开关;ZK—自动开关;TY—感应调压器或自耦变压器;B—试验变压器;R—保护电阻;V—电压表及静电电压表;mA—毫安表;AN—按钮
  3.6 保护电阻:其电阻值按0.5~1Ω/V选择。
  4 试样
  4.1 试样应用成品绝缘鞋(靴)。
  4.2 经穿用后的试样须用洗净干燥后的绝缘鞋(靴)。
  5 试验方法
  5.1 A法:试样内电极为清水,外电极为置于金属器皿的浸水泡沫塑料或水,如图2所示。
  

  图2 A法试验示意图
  1―绝缘支点;2―金属器皿;3―试样外电极(浸水泡沫塑料或水);4―试样内电极(水);5―试样;6―金属导线
  5.1.1 低压绝缘胶鞋试样内注水量及鞋外水位符合表1规定。
  表1
  

  注:1)本表水量均以三型半计算,型差一型注水量应±10mL。
  5.1.2 试验电压为20kV及以下时,绝缘靴试样内、外水位应距靴口50mm处。
  5.2 B法:试样内电极为金属鞋楦(其规格应与试样鞋号一致)或铺满鞋底布的直径不大于4mm的金属粒子;外电极为置于金属器皿的浸水泡沫塑料或水。
  6 试验条件
  6.1 环境相对湿度:应低于85%。
  6.2 试验用水温度:25±10℃。
  6.3 放置时间:不少于1h。
  7 试验步骤
  7.1 检查仪器设备及接线,将电压调至零位。
  7.2 耐压试验时,以1kV/s的速度使电压从零值升到规定试验电压值的75%,然后以100V/s的速度升到规定试验电压值。
  7.3 从电压升至规定试验电压值时开始计算持续时间。到达规定时间后测量并记录泄漏电流值。然后迅速降压至零值,但不得突然切断电源。
  8 试验结果
  8.1 在规定试验电压、持续时间条件下,试样未击穿时,表示耐压试验合格。
  8.2 自电压升至规定试验电压值时开始计算持续时间,到达规定时间后可直接从毫安表读取泄漏电流值。精确至0.1mA。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试样名称或代号;
  b. 试验环境条件;
  c. 试验方法、试验电压、持续时间、泄漏电流;
  d. 试验结果;
  e. 试验者;
  f. 试验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天津市劳动保护橡胶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尧燮、许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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