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电力>>正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作废】

标 准 号: GB 50172-1992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起草单位: 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发布日期: 1992-12-16
实施日期: 1993-07-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3月29日
内容摘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蓄电池组的工程安装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蓄电池组的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24V及以上,容量为30A•h及以上的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组和容量为10A•h及以上的镉镍碱性蓄电池组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蓄电池组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5条 蓄电池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冲击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