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电力>>正文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

标 准 号: GB 3883.17-2005
替代情况: 替代 GB 3883.17-1993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05-07-29
实施日期: 2006-08-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17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适用于木铣和修边机。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745-2-17:2003(第2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与等同采用IEC60745-1:2003(3.2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制定的GB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一起使用。
本部分是对GB3883.17-1993的修订。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表示GB3883.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本部分中写明“改换”的,则应以本部分中的条文为准;本部分写明“修改”的,表示GB3883.1-2005相应条文中的相关内容应以本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而该条文中其他内容仍适用;
本部分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了符合GB3883.1-2005的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中所增加的条文。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