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为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简称RCD)及其运行管理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或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230/400(220/380)V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不是用于相与相之间或相与N线之间发生的电机事故、电气设备损坏或电气火灾事故的保护作用。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对GB13955-19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GB13955-1992相比主要变化为:
1.将标准的名称修订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使本标准与国际同类标准名称一致,且与相关的国家标准如GB6829((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16916《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GB16917《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相统一。
将标准中的“保护器”改为“装置”,“装置”的范围是指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系列设备,以使本标准名称更为确切,符合标准化要求。
2.修订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适用范围,强调保护装置仅适用于“在电路中带电导体对地故障所产生的剩余电流超过规定值时”起保护作用,而对相间短路和相线与中性(N)线短路发生的电击和电气火灾事故不起保护作用。
3.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与术语和定义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