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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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作废】

标 准 号: GB 50217-2007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7-10-23
实施日期: 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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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19日
内容摘要

为使电力工程电缆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电力工程中500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与敷设设计。
 电力工程的电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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