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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防护 第1部分:总则

标 准 号: GB/T 21714.1-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四川中光高科产业发展集团
发布日期: 2008-04-24
实施日期: 2008-11-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21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提供了下列对象雷电防护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建筑物(包括其设施,内部物体以及人员);
——连接到建筑物的服务设施。
以下情况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铁路系统;
——车辆、船舶、飞行器、离岸设施;
——地下高压管道;
——与建筑物不相连的管道、电力线和通信线。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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