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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2部分:煤尘防治

标 准 号: DL/T5187.2-2004
替代情况: 替代 NDGJ 93—1989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北电力设计院
发布日期: 2004-10-20
实施日期: 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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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15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运煤系统煤尘防治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50MW~600MW级机组新建、扩建、改建的燃煤电厂的煤尘防治设计。
      50MW级机组容量以下燃煤电厂的煤尘防治设计也可参照使用。600MW级容量以上的新建或扩建燃煤电厂的煤尘防治设计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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