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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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技术条件【作废】

标 准 号: DL/T 924-2005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安热工研究院、华北电力大学
发布日期: 2005-02-14
实施日期: 200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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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1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的应用功能、硬件和软件配置、系统安全和网络管理、文档资料以及验收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已建火力发电厂的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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