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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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作废】

标 准 号: JGJ 16-2008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发布日期: 2008-01-31
实施日期: 20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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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4月12日
内容摘要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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