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电力>>正文

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质量保证

标 准 号: DL/T 1026-2006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6-12-17
实施日期: 2007-05-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1年05月05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规范我国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活动的质量保证工作,为参与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活动的单位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指导,以保证核电厂的维修质量和核电厂运行的可靠性,同时也将促进我国核电建设自主化、国产化的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活动应满足的质量保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营运单位,也适用于所有参与核电厂非核级设备维修工作的单位。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