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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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作废】

标 准 号: GB 4793.1-2007
替代情况: 替代 GB 4793.1-1995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
发布日期: 2007-06-07
实施日期: 200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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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2年04月16日
内容摘要

      GB 4793 的第1 部分规定了对其适用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能普遍适用的通用安全要求。对于特定类型的设备,这些普遍适用的通用安全要求要用GB 4793 的其他部分的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特殊要求来补充或修改。GB 4793 的其他部分的特殊要求必须结合第1 部分的通用要求一起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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