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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标 准 号: GB 50260-2013
替代情况: 替代 GB 50260-1996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发布日期: 2013-01-28
实施日期: 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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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11日
内容摘要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32号公告发布,自2013年9月1日实施。其中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96同时废止。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9度地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下列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
1 单机容量为12MW~1000MW火力发电厂的电力设施。
2 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
3 电压等级为110kV~750kV交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设施。
4 电压等级为±660kV及以下直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设施。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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