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0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706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的系列标准,分为以下几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本部分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风扇的特殊安全要求,等同采用IEC60335-2-80:2004(2.1 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80部分:风扇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 部分: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EC60335-1:2001及增补件1)配合使用。
3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2005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替换或修改的部分应以本部分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2005中相应条文外,还应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3本部分代替GB4706.27-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风扇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GB4706.27-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31) 第3章中增加管道扇的定义:安装于封闭的空气管道中,进风口和出风口均连接有管道的风扇。(本标准定义的管道扇是指GB/T14806-2003中的全导管型(D 型)换气扇)
2) 第5章中增加:带有工作环境温度标识的风扇,第10、11和13章的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标识温度±2℃ 的条件下进行。
3) 第7章中增加:在环境温度高于40℃的场合下使用的风扇,必须标注出工作环境温度。如果说明书规定清洗时要拆下防护外壳,则说明书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拆下防护外壳前必须确保风扇与电源断开。
4) 第8章中修改:灯泡不用取下,但是,在安装和取下灯泡期间,应确保对触及灯头的带电部件的防护;增加:在用户因维护而取下可拆卸部件之后,只要内部布线的基本绝缘与GB5023或GB5013的软线的电气绝缘等效,内部布线的基本绝缘可以触及。
5) 第11章中增加:带有工作环境温度标识的风扇,其温升限值减少值为标识温度与25℃之差。
6) 第15章中增加:带有IP代码第二个数字的风扇应经受GB4208中的相关试验,风扇在静止状态下进行试验,然后在施加额定电压的工作状态下再次进行试验。
7) 第21章中增加:在网罩上,沿着风扇电机轴线施加20N 的推力和拉力。试验后,用IEC61032的B型试验指应不能触及到危险的运动部件,此时试验指用一个半径为50mm 的圆形挡板代替非圆形挡板。
8) 第24章中增加:为使管道扇符合第19章要求而使用的热断路器应是非自复位热断路器。
9) 第29章中增加:除非在器具正常使用期间,电气绝缘被封闭或被置于不会暴露在污染情况下的位置,否则其微观环境视为3级污染。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和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东美的环境电器事业部、深圳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家电分公司、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江门市金羚风扇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柳荣贵、王攀、陈汉桂、赖春生、赖伴来、廖泓斌、罗理珍、欧燕芳、李瑞山、吴孜祺。
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82年4月,第一次修订于1992年1月,第二次修订于200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