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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

标 准 号: GB/T 8897.1-2013
替代情况: 替代 GB/T 8897.1-2008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国家化学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发布日期: 2013-11-12
实施日期: 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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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4年11月23日
内容摘要

GB/T889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电池的电化学体系、尺寸、命名法、极端结构、标志、检验方法、性能、 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还规定了作为原电池分类工具的电化学体系的体系字母、电极、电解质、标称电压和最大开路电压。
本部分适用于确保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电池具有标准化的形状、配合和功能,能互换。
注:符合附录A的电池方可进入或保留在GB/T8897《原电池》系列标准中。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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