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电力>>正文

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技术条件

标 准 号: DL/T 924-2016
替代情况: 替代 DL/T 924-2005
发布单位: 国家能源局
起草单位: 华北电力大学
发布日期: 2016-02-05
实施日期: 2016-07-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7年02月04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的应用功能、硬件和软件配置、系统安全和网络管理、文档资料以及验收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已建火力发电厂的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的建设。本标准对DL/T 924-2005《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技术条件》进行修订。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系统的适用范围在原来燃煤凝汽机组的基础上增加了空冷机组、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供热机组;---系统可用率从不低于99.9%调整为不低于99%;---增加了环保性能计算和分析功能;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