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电力>>正文

装饰照明用集成式LED灯 性能要求

标 准 号: QB/T 5209-201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17-11-07
实施日期: 2018-04-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9年02月28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装饰照明用集成式LED灯的产品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所作为装饰照明用、把LED光源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非定向集成式LED灯。
适用范围如下:
----额定电压AC220 V、频率50 Hz;
----采用符合GB/T 1406.1的螺口式灯头或符合GB/T 1406.5的卡口式灯头;
----外形尺寸符合GB/T 7249的要求、灯的外形最大直径不大于50 mm。
凡是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灯,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或标称工作电压范围内,环境温度为-20℃~45℃之间的条件下应能启动并正常工作。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