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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特殊要求

标 准 号: GB 4706.92-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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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年03月27日
内容摘要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从空气调节器和制冷设备中将制冷剂回收和/或再生的,装有开启式或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驱动的电器的安全,单相器具的最大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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