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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浇封保护型“mD”

标 准 号: GB 12476.6-2010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10-08-09
实施日期: 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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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05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应与GB12476的通用要求一起使用,这些要求适用于浇封保护和限制表面温度的电气设备,另有规定时除外。
本部分适用于在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用浇封型mD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在该环境中,可燃性粉尘存在的数量能够导致火灾或爆炸危险。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不超过10kV 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部件及Ex元件的设计、结构和试验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那些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火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
本部分不适用于瓦斯和/或可燃性煤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装置用电气设备。
本部分未考虑由粉尘散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引起的危险。
本部分不包括其他防爆型式,仅适用于浇封型。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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