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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

标 准 号: GA 1800.6-202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系统工程二司
发布日期: 2021-04-25
实施日期: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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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07月24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核能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能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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