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电力>>正文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

标 准 号: GA 1800.5-202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21-04-25
实施日期: 2021-08-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1年08月29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太阳能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装机容量大于等于30MW的太阳能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