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具有复用/去复用功能的2.488320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以下简称为2.5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包括2.5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的术语、定义、光接口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电接口技术要求及极限工作条件、可靠性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光模块的产品检验和产品管理等。本部分适用于短距、中距、长距和超长距SDH系统以及WDM系统用2.5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还适用于采用非归零码调制的2.5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它也适用于其他类似光通信系统用2.5Gbit/s光收发合一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