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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和身体佩戴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对人体的电磁照射 人体模型、仪器和规程 第4部分:肢体佩戴的无线通信设备的比吸收率(SAR)评估规程(频率范围30MHz~6GHz)

标 准 号: YD/T 1644.4-2020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等
发布日期: 2020-12-09
实施日期: 2021-01-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3年06月03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适用于任何能够发射电磁场(EMF)、使用时按制造商描述的方式佩戴在四肢,且其发射部分距离人体不大于200mm的无线通信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频率范围在30MHz至6GHz的射频照射,也可用于测量肢体佩戴式设备的多个无线电发射源的同时照射。
本部分给出了肢体佩戴的无线通信设备的类型定义和评估流程。
本部分不适用于发射或不发射的医学植入设备的照射评估。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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