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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标 准 号: GB/T 19510.202-2023
替代情况: 替代 GB 19510.3-2009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浙江汉蓝光电有限公司、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浙江上光照明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2-28
实施日期: 202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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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IEC 60357所述的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安全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不大于250 V的直流电源或不大于1 000 V,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的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50V(有效值),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或不大于120V无纹波直流电压。注: 50 V额定输出电压极限值符合GB/T 18379-2001中电压区段I的要求。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安全特低电压(SELV)转换器的特殊补充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性能要求在IEC 61047中给出。作为灯具部件的插入式转换器,视为内装式转换器,参照灯具标准的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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