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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可燃气体和氧气探测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

标 准 号: GB/T 20936.2-2024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 2024-03-15
实施日期: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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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提供了符合GB/T 20936.1或GB/T 20936.4要求、用于工业和商业安全应用的II类可燃气体探测器以及地下煤矿用I类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选型、安装、安全使用及维护的指南和操作规程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惰化排除氧气而不是排除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实现防爆要求的氧气探测器。一个类似的应用是在地下煤矿采空区惰化时测量氧气。

本文件是实践知识的汇总,适用于利用气体传感器的电子信号形成仪表读数,同时启动预设声光报警,或启动其他装置,或上述动作的组合,显示出现可燃性或潜在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空气混合物的设备、仪器和系统。由于可燃性气体/空气混合物的集聚可能对生命和财产造成危害,可用这样的设备发出警告,作为降低危险的方式。也可用于启动特定的安全措施(例如设备停机、疏散、启动灭火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式装置和移动式设备,本文件也适用于便携式探测器的安全使用。由于大部分这种类型的现代设备还包括贫氧探测和/或特定有毒气体传感器,对于这些设备,也给出了附加指南。

本文件中可燃性气体包括可燃性蒸气,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由于目前使用的测量技术,本文件不包括薄雾。

本文件适用于II类探测器(用于工业和商业安全应用,在按照GB 3836.14划分区域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和I类探测器。

本文件的设备包括:a)固定式探测器,包括安装在车辆上的设备;b)移动式探测器;c)便携式探测器。

本文件不包括下列设备,但可以提供有用信息:a)仅探测不燃性有毒气体的探测器;b)仅用于分析或测量的实验或科研设备;c)仅用于过程控制的探测器;d)用于炸药制造和加工的探测器;e)用于探测由粉尘或薄雾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环境的探测器。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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