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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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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05月21日

总 则

生产作业环境的好坏,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不良的作业环境可以使操作者心情烦燥,妨碍操作,易产生疲劳,发生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为有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特制定生产现场安全标准,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

1 公司区域主干道畅通无阻,无物占道。

2 车间安全道畅通,标志明显,无物占道。

3 为生产所设置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护栏、盖板、夜间应有警告照明。

4 作业场所工业垃圾、油污、污水及污物及时清理干净。

5 车间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

6 生产现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作台等应摆放整齐、平稳、可靠、堆料高度不超过1.2M。

7 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8 各种工位器具、产品、坯料等应限位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9 加工设备间距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 设备与墙、柱间距应以活动件达到最大范围不受影响为限。

11 临时用电线路,审批手续完备,无超期使用,符合电器安装规程。

12 电器箱柜外露元件屏护完好,箱柜前道路畅通,无杂物。

13 电器出厂试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警示灯、警铃、防护屏障完好。

14 消防器材前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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