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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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作废】

标 准 号: GB 16796-2009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发布日期: 2009-09-30
实施日期: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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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2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的标志、防电击、防雷击、防过热、防内爆和炸裂、防激光辐射、放电离辐射、防微波辐射、防超声压力、机械安全等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是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及制定各类安全防范报警设备时安全要求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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