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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诊断标准

标 准 号: GBZ 45-2010
替代情况: 替代 GBZ 45-200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起草单位: 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五二一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等
发布日期: 2010-03-10
实施日期: 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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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2月24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诊断与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的诊断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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