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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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要求【作废】

标 准 号: GB/T 23331-2009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09-03-11
实施日期: 200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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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3月02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能源 的要求,使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识别其能够控制的、或能够施加影响的能源因素,建立并实施能源 。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能源 ,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b)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能源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证实符合本标准:
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3)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能源 进行认证。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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