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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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服务【作废】

标 准 号: CJ/T 316-2009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天津市供水管理处等
发布日期: 2009-10-19
实施日期: 2010-06-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1年05月19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水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水质、水压、新装服务、抄表收费、售后服务、信息服务、服务形象、投诉处理、应急服务及服务质量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水单位向单位或具名提供的供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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