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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

标 准 号: GB 7247.1-2012
替代情况: 替代 GB 7247.1-2001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北京激光参量测试中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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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4年02月21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适用于波长范围在180nm~1mm 之内的激光产品的激光辐射的安全。
一个激光产品可以是附带或不附带独立电源的单一激光器,也可以是装配了一个或多个激光器的复杂的光学、电气或机械系统。激光产品一般用于物理和光学现象的演示、材料加工、数据读出及存储、信息传输及显示等。这些系统已用在工业、商业、娱乐、研究、教育、医学和消费产品上。
出售给其他制造厂商用作系统部件的激光产品可以不遵守本部分,因为最终产品本身将要服从本部分。然而,如果激光产品中的激光系统在与设备分离后是可操作设备,那么,则被移开的单元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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