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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 第5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在短期研究中的应用

标 准 号: GB/T 22275.5-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 2008-08-04
实施日期: 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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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07月26日
内容摘要

GB/T 22275《良好实验室规范实施要求》分为7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22275的第5部分。
GB/T 22275的本部分规定了短期研究的试验机构的组织和人员、质量保证计划、设施、试验系统、试验样品和参照物、标准操作程序、研究的实施和研究结果的报告。除了国家立法的明确豁免,本部分所规定的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以下简称GLP原则)适用于法规所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包括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与饲料添加剂、化妆品、兽药和类似产品的注册或申请许可证,以及工业化学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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