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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4部分:站坪航空器材的储存

标 准 号: MH/T 3014.4-200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发布日期: 2007-10-16
实施日期: 2008-02-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8年02月07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站坪航空器材管理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站坪对航空器材的管理。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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