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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纹图像数据转换的技术条件

标 准 号: GA 789-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零七所等
发布日期: 2008-07-24
实施日期: 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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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年07月14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指纹图像数据的来源、大小和表示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指纹图像数据。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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