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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光学人工晶状体 第4部分:标签和资料

标 准 号: YY 0290.4-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发布日期: 2008-10-17
实施日期: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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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内容摘要

YY 0290《眼科光学 人工晶状体》分为9个部分,本部分为YY 0290的第4部分。
本部分代替YY 0290.4-1997《人工晶体 第4部分:标签和资料》。
YY0290的本部分规定了标签和包装上或包装内所提供资料内容的要求。
本部分与YY 0290.4-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YY0290.1采用2008版;
———适用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
———YYY 0290.4-1997中第3章给出的术语在本版本的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列出;
———YY 0290.4-1997中表1内容在本标准分拆为表1、表2,并增加了相关项目;
———对第5章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
———原附录A内容在本版本中调整为标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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