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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维修管理规范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维修放行

标 准 号: MH 3145.2-1996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局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适航中心
发布日期: 1996-06-28
实施日期: 1996-08-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2年07月30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港和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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