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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规范

标 准 号: DA/T 97-2023
替代情况: 替代 DA/T 2-1992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 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苏州城市学院、苏州苏大苏航档案数据保全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5-29
实施日期: 2023-12-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3年07月25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规定了档案馆(室)在电子文件归档与移交、电子档案存储与保管、格式转换、提供利用等过程中维护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的一般要求与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档案馆(室)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的规范化运作。其他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电子档案证据效力维护工作参照执行。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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