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其他>>正文

船用柴油机钢模锻件 第2部分 公差及机械加工余量

标 准 号: CB/T 3474.2-2013
替代情况: 替代 CB/T 3474.2-1992
发布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13-07-22
实施日期: 2013-12-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4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钢质模锻件的公差、机械加工余量。
本部分适用于模锻锤、热模锻压力机、螺旋压力机和平锻机等模锻设备上成形,质量不超过250 kg,最大尺寸不超过2500 mm的结构钢模锻件。其它船用钢模锻件亦可参照使用。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