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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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作废】

标 准 号: GB 50261-2005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发布日期: 2005-05-16
实施日期: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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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10日
内容摘要

为保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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