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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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作废】

标 准 号: GA 14-91
替代情况: 被 XF 14-91 替代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发布日期: 1991-10-25
实施日期: 1992-10-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19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用调频(或调相)制、工作频率范围为27~470MHz单路无线电话机(以下称消防用无线电话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贮存、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企业消防队使用的无线电话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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