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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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作废】

标 准 号: GA 1151-2014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城优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4-16
实施日期: 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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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年07月2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报警系统中无线通信功能的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产品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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