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导航: >> 安全标准>> 行业标准>> 职业卫生>>正文

制革职业安全卫生规程

标 准 号: AQ 4215-2011
替代情况: 替代 LD 35-92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精密机械进出口总公司
发布日期: 2011-07-12
实施日期: 2011-12-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10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代替LD 35-92《制革安全卫生规程》。
本标准与LD 35-92《制革安全卫生规程》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改为“范围”;
——“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添加了“术语和定义”;
——“原则要求”改为“总则”,并增加了单位选址与总体布局要求;
——增加了厂房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部分条款;
——删除部分条款,调整了部分文字内容;
——删除了“污水处理”;
——添加了“安全管理及预防”。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和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将原料皮经准备、鞣制、整理,加工成成品革的制革企业、车间和场所。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